蒋鸿鳌 越剧演员 蒋鸿鳌个人简介

蒋鸿鳌,原名蒋杏娣。女,二级演员。浙江慈溪人,1928年出生。1938年进上海春风舞台学艺,工老生,师傅周鸿升。1943年科班满师后,一直在杭、嘉、湖一带演出,剧目有《二堂放子》、《斩经堂》、《断太后》、《卖花三娘》等。1948年回上海参加凤仙剧团。1950年参加更新越剧团与高剑琳、筱水招合作。1951年9月参加竺水招组建的云华剧团,1954年随团赴南京,改称南京市越剧团。在《柳毅传书》中饰钱塘君,于1955年赴北京演出,1958年拍成电影;在《南冠草》中饰王聚星,1956年在京受到周恩来总理接见,1957年在江苏省首届戏曲会演中获演员二等奖;在《天雨花》中饰陈济川,1957年在南京市三届戏曲会演中获演员一等奖;在《报童之歌》中饰特务白姑,在1977年江苏省专业文艺团体创作会演中获演员奖;在《莫愁女》中饰老太君,获1988年南京市青年戏曲演员会演配角奖,此剧1982年拍摄电影时她饰老总管。1989年参加《侯门之女》电视拍摄,她饰贾父。1990年参加老旦陈少君电视专辑中《断太后》的拍摄,她饰包拯。1997年受邀赴香港演出《斩经堂》。在70年代“文革”期间,饰演过《芦荡火种》中的刁德一和《林道静在农村》中的宋郁斌等。她塑造的各个艺术形像获得好评。为江苏省、南京市剧协会员。王素琴,女,一级演员。浙江绍兴人,1928年生。1938年入绍兴“吉庆社”跟其姐王素娥习艺,工旦,同科姐妹有孟文华、宣月楼等。后随姐演出于浙江、上海等地,初露头角。1951年在上海组建华艺越剧团任团长和头肩花旦。1958年9月,应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的邀请,在上海的华艺、光艺、红花三个越剧团经调整合并后,支援宁夏文化建设,在银川被编在宁夏京剧院属下,称宁夏京剧院三团,她任团长。为了在大西北扎根建设,她把全家和兄弟迁居银川,并带领全体演职员拉砖担土,为建立起剧场、排练厅等,费尽心血。从1958年到1960年期间,她带领全团到包头市、呼和浩特市和宁夏南部山区,为18个县的工人、农民进行演出,经常自己搭台,顶风沙、冒寒冷,演出了大批越剧古今剧目。1961年剧团单独建团,正式命名为“宁夏越剧团”。在她和副团长陈月芳等带领下,于1962年、1980年、1981年三次赴江南巡回演出,都深受群众的热烈欢迎。她的表演精细,刻画人物真实动人;唱腔悦耳动听,令人迷醉。所饰的祝英台、春草、祥林嫂等角,唱做俱佳,赢得好评。1959年在宁夏戏剧观摩会演中主演《叶香盗印》获演员一等奖。1979年,为了改变剧团青黄不接的状况,她亲自到越剧之乡——浙江嵊县招收了一批男女学员,委托“越剧之家”培训一年多后带往银川,又亲自继续为学员教戏、教唱,使青年迅速成表、独当一面。她全身心扑在剧团和越剧事业上,人称“是个好团长”。为中共党员、第一、二、三、四届宁夏自治区政协委员、妇联委员。又为宁夏自治区文联委员、宁夏自治区文化厅艺术委员、中国剧协会员、宁夏剧协会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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